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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三位一体”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发布时间:2016-07-06 15:15  来源:县纪委  作者:杨丹  点击数:
  
  柞水县以促进农村干部廉洁履职为出发点,以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为着力点,通过亮职责、重问责、严巡查,构建起“三位一体”的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监督网,着力解决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使基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全力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亮职责,建网络。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村级组织、各镇(办)、市县直各单位和部门分别作为规范化工作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指导主体。村党组织负责拟定农村基层权力清单、规章制度和运行程序等事项;镇(办)纪委加强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程序和廉政风险点的监督;镇(办)党委负责所属行政村权力清单编制、规章制度和权力运行程序制定的具体指导、审核和把关工作;县直各单位和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对规范化工作中的具体业务进行指导。二是梳理清单目录。重点围绕“三资”管理、工程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且容易滋生权力寻租的事项和环节进行逐类逐项梳理,整理出清单目录,并绘制成权力运行流程图。配套制定农村“三资”管理、民生服务、财经纪律、廉洁纪律等纪律规矩清单,督促村干部知责明纪。三是亮明职责职能。对村级事务和村干部个人手中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将村级事务和村干部个人职责总结归纳为重大事务决策、事务管理、申报审批、服务群众等七个方面,明确了标准要求、责任人、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列出了每一项具体工作和每一名村干部个人权力和责任清单,做到了职责清晰。四是公开权力运行。在镇办和各村便民服务大厅制作了村级待办事项一览表以及镇村代办事项工作流程,将每名办事人员和村干部主管的业务工作以及各项工作的办事流程、时限要求、联系方式进行公开,使每名干部的权力清单清楚醒目、条理明晰,做到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同时,该县还在试点镇印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图册6000册,将村级干部各项职权、办事流程等绘制成连环漫画,配以文字说明,生动形象地展现了村级干部权力清单,并在每个便民服务大厅内设立监督岗和监督卡,公开了举报电话,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重问责,明流程。一是问责范围全覆盖。明确问责对象为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细化问责情形,具体包括:村干部在执行党的组织和工作纪律存在违纪行为、违反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有关规定、在村级事务民主管理、社会秩序管理中的违纪问题,包括纪律作风、履职尽责、工作效能等,切实做到问责范围全覆盖。二是追责程序规范化。通过开通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设立“随手拍”微博、微信举报平台,进一步扩宽监督渠道。对应当追究责任而不追究的,追究所在镇(办)党委和纪委的责任。三是问责措施常态化。明确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本人及本村评先评优资格并酌情扣除本人考核奖、责令辞职、免职等种责任追究形式,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严巡查,强震慑。一是通过开展村级监督员违纪信息直报、民请直通车集中巡访、跟踪回访和信访约谈为主要内容的常态化分析研判机制,第一时间掌握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在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现实表现和存在问题,通过下发《提醒函》、谈话函询的方式,勤体检、勤把脉。今年以来,共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害群众利益及“三难”问题违规违纪问题线索24件,移交相关部门核查处理24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起10人,已纠正违规村务事项8件。二是县纪委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征地补偿、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执法(办事)不公等方面的专项整治。三是实施“一案双查”。对因疏于管理或教育,村党组织、村委会等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在村务管理中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情况,倒查追究上级党委、纪委的责任;对本村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和案件线索未及时处理或未向上级纪委和党委及时反映的,倒查追究村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责任追究有据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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