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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落实“三项机制”激发干部活力
发布时间:2017-04-13 14:54  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秩名  点击数:
  
  今年来,县人社局通过持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广大干部拼搏、奉献、担当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提高,形成了推动追赶超越发展的强大合力。但是,面对经济新常态、政治新生态、改革新要求,一些干部出现了廉而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省委站在全局、抓纲带目,出台的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以鼓励激励催生内在动力、以容错纠错提供思想保障、以能上能下标明履职底线,为建设“三个柞水”夯实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提升思想认识自觉。县人社局坚持把学习宣传“三项机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三项机制”知晓率,使广大领导干部深刻理解“三项机制”重大意义、精神内涵和积极作用。同时,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制定“三项机制”配套制度,明确树立导向,广泛传递“干好了有奖,干错了可容,干不好要下”的强烈信号,让想干事的有信心,让敢干事的有担当,让不干事的有压力,为“三项机制”在定边落地生根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强化鼓励激励,增强干事创业活力。在认真学习“三项机制”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从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内容,明晰评价标准,通过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三方面措施,对表现优秀的干部予以鼓励奖励。评优评先方面,主要针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单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优秀等次的确定,或通过量化赋分的方式提高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最终得分;考核奖励方面,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个人核发考核奖金;选拔重用方面,采用直接提拔使用、优先提拔使用、纳入后备干部队伍三种方式,对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在开展脱贫攻坚等工作中获得的表彰奖励结果,予以选拔重用。
  三是注重容错纠错,激发担当作为信心。县人社局围绕贯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细化措施,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宽容失败、允许试错、有错则纠,打破干部思想行动束缚,着力营造敢想、敢做、敢担当的工作氛围。一是鼓励干部“敢想”。通过机制的作用发挥,努力克服干部“稳”的思想、“守”的观念、“难”的心理,鼓励干部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二是鼓励干部“敢做”。通过合理容错的机制保障作用,严格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三是鼓励干部“敢担当”。充分发挥容错机制的保护作用,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鼓励担当者、保护担当者,让干部在改革发展的道路上打消疑虑、大胆工作。
  四是实行能上能下,增强履职尽责压力。县人社局进一步细化办法举措,认真结合实际,强化让平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者下的鲜明导向。在使用干部上,不再强调论资排辈、平衡兼顾等,关键看干不干、行不行,真正实现“能者上”“干者容”“庸者下”。对不适应人社业务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的干部进行调整;对开展脱贫攻坚等工作不力或者失职的,坚决予以调整甚至问责,让干部时时感到外部压力、处处树立危机意识。同时还制定“下”的硬杠杠,明确下的环节和步骤,确保干部“下”得服、“下”得稳。通过“三项机制”的结果运用,全方位激活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建设“三个柞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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