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双剑齐下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
发布时间:2018-04-18 08:45  来源:县纪委  作者:唐晓丽  点击数:
      柞水县红岩寺镇掌上村村委会主任、掌上村油坊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副组长王立政违规承包移民点回填工程谋取私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就其涉嫌侵占移民搬迁安置资金的问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柞水县小岭镇金米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樊德朝未严格落实脱贫攻坚政策致使贫困户退出程序不规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日前,柞水县纪委再次通报了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典型案例。通报既是对胆大妄为者的又一次敲打,也是该县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成果体现。
    近年来,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日益加大,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越来越多。然而,一些农村党员干部却私欲逐渐膨胀,国家的项目、资金成为某些村干部眼中的“唐僧肉”,一些党员干部逐步蜕变成老百姓厌恶的“硕鼠”“蝇贪”,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为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年来该县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重点开展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纪律保障。据统计,2017年,柞水县聚焦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三大领域查处问题96件,党政纪处分96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7起61人。
    传导工作压力,牢牢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
    “专项工作必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做到把责任真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这样才能真正见到实效。”“要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全县决战贫困、决胜小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县纪委书记袁鹏在2018年初召开的纪委全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2017年度该县认真落实“清单明责、台账履责、定期督责、量化考责、严肃追责”五项制度,指导全县92个科级以上党组织、605名领导干部建立并落实好主体责任清单,印发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和约谈提醒手册800余本,开展落实主体责任集中研判3次并公开通报结果。率先在全市召开了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体谈话会和年度述职点评会,13名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用好问责利器,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最基层延伸
    坚持挺纪在前,利剑出鞘。该县认真落实省市关于“三个助力”工作部署,出台了《脱贫攻坚实名举报奖励办法》《脱贫攻坚问题线索直查直处制度》《脱贫攻坚五色交办单制度》和 “五查五看”工作办法等制度措施,兑现实名举报奖励资金7900元,直查直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19件、党政纪处分19人。推行了“一线工作法”,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开展监督检查21次。该县的“一线工作法”、纪检干部扶贫监督问责和“五色交办单”制度被省市电视台新闻联播宣传推广。聚焦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三大领域查处问题96件,党政纪处分96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7起61人。集中开展了“村霸”“沙霸”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得到强效整治。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唱黑脸”、动真格,严肃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究。以强有力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以常态化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季度考评和年终考核,对连续排名靠后和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17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6名纪检组长实施了问责处理,确保责任落实“不空转”、存在问题“不放空”。(作者系柞水县纪委案管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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