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党组“四责”齐抓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
发布时间:2018-04-28 15:51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数: |
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落实好主体责任,柞水县政府党组紧抓主体责任“牛鼻子”,通过明责、履责、督责、问责“四责”齐抓的主体责任管理机制,进一步压紧夯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一是列出清单明责。为进一步传导压力,持续细化落实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分岗定责原则,各党组成员针对各自分管领域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廉政风险防控重点、群众关注焦点等方面,认真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了责任清、任务明、工作实,为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明确任务履责。为避免落实主体责任“写在本上、浮在面上”流于形式,积极主动接受市纪委、县委、县纪委调阅抽查,县政府党组书记坚持每月检查,全覆盖检查县政府党组成员《记实手册》完成情况。全面实施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建立健全清单化明责、痕迹化履责和台账化记责的工作机制,全程记实,留痕管理,防止责任虚化空转。 三是多措并举督责。县政府党组组织季度督查、半年检查等,重点加大对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扶贫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等监督力度。各党组成员采取“听、看、查”的方式定期督查各镇办、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一步传导压力、传递责任。听,即现场听取各镇办、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看,即查看各镇办、各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和各专项工作报告;查,即到各镇办、各部门工作现场督促和检查,确保主体责任全面有效落实。 四是全面从严问责。突出主体责任的核心地位,严执问责利剑,扎实开展定期约谈、一案三查和责任倒查等制度,力斩“不廉”“不正”“不为”,形成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新常态,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县政府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把主体责任认真地具体地担起来、落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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