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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
发布时间:2017-06-21 17:21  来源:县纪委  作者:汪 鹏 陈宝安  点击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加强警示教育,助力脱贫攻坚,日前柞水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曝光。
  红岩寺镇张坪村专职委员韩正卫违规纳入精准识别贫困户问题。红岩寺镇张坪村委会委员韩正卫2015年12月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自2016年4月起韩正卫享受专职委员每月1000元的工资待遇,其女儿2015年考取大学生村官,2016年2月正式参加工作,家庭收入超过了贫困户精准识别国省标准,但其未及时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退出,违反了《柞水县脱贫攻坚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违反廉洁纪律。2017年5月11日,县纪委给予韩正卫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主体责任的红岩寺镇扶贫办干部拓伟、张坪村党支部书记王云清实施诫勉谈话;责令红岩寺镇政府按规定将韩正卫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剔除。
  营盘镇龙潭村支部委员王定芳违规使用扶贫贴息贷款资金问题。营盘镇龙潭村支部委员王定芳2015年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10月王定芳申请扶贫贴息项目贷款5万元,但未按规定和要求将资金全部用于发展产业,违规使用扶贫贴息贷款资金,违反廉洁纪律;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违反组织纪律。2017年5月11日,县纪委给予王定芳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主体责任的营盘镇经发办干部兼村党支部书记王德斌、村文书朱端平实施诫勉谈话。
  杏坪镇晨光村文书徐洪清违规纳入精准识别贫困户问题。杏坪镇晨光村文书、村委会委员徐洪清2015年12月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徐洪清2015年家庭收入合计13100.22元,年人均纯收入4366.74元,超过了贫困户精准识别国省标准,违规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违反了《柞水县脱贫攻坚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违反廉洁纪律。2017年5月11日,县纪委给予徐洪清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主体责任的杏坪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包村干部郭毅、晨光村支部书记万永强实施诫勉谈话;责令杏坪镇政府按照相关程序,将徐洪清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剔除。
  通报强调,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这3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明纪,引以为戒。通报要求,在实施精准脱贫攻坚战中,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积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确保每一项惠民政策都真正落实到贫困群众身上,让贫困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助力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施精准监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暗访常态化机制,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以严明的纪律,为全县奋力实现追赶超越、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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