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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通报2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违纪问题
发布时间:2017-07-10 09:35  来源:县纪委  作者:汪鹏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日前柞水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违纪问题,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曝光。
  1.柞水终南山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肖海东管理不力致使项目违规占地问题。2016年3月,柞水终南山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营盘镇朱家湾村一组未利用地,动工建设终南山寨民宿文化村项目。肖海东身为公司项目经理,在负责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中,履职不到位,导致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终南山寨民宿文化村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肖海东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5月19日,县纪委给予肖海东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柞水利阳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汪学峰管理不力致使项目违规占地问题。2016年7月,柞水利阳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小岭镇岭丰村二组土地,建设豆制品加工厂。汪学峰身为公司项目经理,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土地,汪学峰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5月19日,县纪委给予汪学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这2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全县工作大局贡献力量。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敢于直面查纠、敢于较真碰硬,推动工作落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三个助力”方面的问题线索,加大执纪审查和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问责从严的强烈信号,为全县奋力实现追赶超越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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