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首例留置案完成移送 实现纪法无缝衔接 |
发布时间:2018-06-08 10:00 来源:县纪委 点击数: |
6月5日,柞水县监察委完成首例留置案件监察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依法对乐某决定逮捕。这是柞水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自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柞水县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阶段工作任务,在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优势,聚拢力量,着力推动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委监督调查处置无缝对接。柞水县纪委监委将该案作为行使监察调查权的一次实战演练,让转隶干部和纪检干部协同办案,共同讨论分析案情,商量案件突破的方法,在分析讨论中,既交流了思想增进了感情,又促进了融合培养了默契。留置期间,柞水县监委全面收集固定被调查人涉嫌受贿的重要证据,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严格审核把关。在此基础上,柞水县监委及时与检察机关对接,邀请柞水县检察院派员提前熟悉案情,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调查组进行补证,有效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顺畅衔接。 柞水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柞水首例留置案件的办理,彰显了柞水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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